Monday, April 09, 2007

孽障

今日參加一場工作的面試。

終究還是逃不過這一關哪,我還是想知道這個社會究竟是瞧不瞧得起自己。於是穿上熨平的襯衫、卡其色的長褲和一件得體西裝外套。猶豫該不該戴上眼鏡之時,民生東路的十字路口竟下起雨來,淋壞了我梳櫳過的頭髮。「梳櫳」這個詞用得糟透了,由來是妓女首次接客之後,才能把垂著的辮子「梳櫳」成髻。

想一想,用得其實也沒那麼差,不過也是把自己給販賣出去的方式而已。

然後,才知道要進入這樣的集團裡當個螺絲釘,還是得接受許多階段的面試,要有好多好多人喜歡你才行呢。即使未必真心喜歡這份差事,但是想討人喜歡證明自己比人行的劣根性還是跑了出來,孽障。

孽障啊。

只得繼續比下去。

5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的確有點糟
因為字寫錯了你

Anonymous said...

我有查過教育部國語辭典耶,

http://140.111.34.46/cgi-bin/dict/GetContent.cgi?Database=dict&DocNum=125472&GraphicWord=yes&QueryString=梳櫳

應該沒有錯吧?

Anonymous said...

教育部的話能信嗎

不過這個字沒有錯啦,
我想成另外一個了,
嘻嘻。

Pablo said...

嘖,虧我還很崇拜你

Anonymous said...

我很無能的呀。

就是那種姿勢花俏擁有一長串開場白的混帳
一出場就被男主角一拳打死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