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16, 2006

該員平日表現良好

捅了個簍子。

公文上簽核的懲處是「申誡兩次」,換句話說像是危險心靈時代的警告小過之類的,不尷不尬,但是心裡也著實疙瘩。於是走向處長室的途中便有點忐忑。

長的像是電影「功夫」裡的火雲邪神的處長,親切的問我為什麼犯錯,帶著不知拿我如何是好的神氣細細的閱讀公文。上面的內容其實我已經都知道了,無非是下面的人漫天開價,要處長他老人家落地還錢。

兩個小時以後,新傳出來的消息是,公文上的內容已經改成「姑念該員平日表現良好,惡行不甚重大」云云。唉。

歹路嘸倘行。

1 comment:

徐老 said...

至少還有公文
我們這裡就直接調妳去賽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