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整個夏天的巡迴我都穿著這件牛仔褲,天母成衣店找到的,因為些許瑕疵剪去牌子所以價錢便宜的GAP牛仔褲,我的身材比例絕不是走伸展台的料,簡單的說就是腿短,因此找到一條合身顏色又滿意的牛仔褲簡直是難以言喻的幸運。
儘管第一次穿著它去表演就被我鉤破了,開始蔓延了白色鬚鬚並且暴露了我的膝蓋,我滿意極了,穿著它彷彿把所有搖滾的青春的次文化的粗曠迷人男人味的一切都穿在身上了,簡而言之,酷。
12/2結訓假,仍是滿身菜味的我回到家裡,脫下了慘淡灰敗的替代役制服,我想找出這條好久不見的牛仔褲穿出門去,卻發現膝蓋部份被補了起來,這像是節儉持家的阿媽的手筆,我拿著褲子跑去阿媽房間。
『已經咧作兵,攏係大人阿,賣夠穿這款破衫阿啦,口勿好看。』阿媽這樣說著。
唉我逝去的青春。
3 comments:
哈哈哈。我媽幫我補的洞我隔天穿馬上又把它撐破,青春是擋不住的。
我有一條國中穿到現在的牛仔褲也是這樣
破到連底褲都可以不小心被看到
我媽也千方百計想把它給丟了
還是穿得相當爽快
好我要繼續穿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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