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18, 2005

媒體公共化

能夠容納多元化意見的國家,才有進步的可能。意見的交換,能夠刺激更多的想法,進而促進真理的釐清。然而關於媒體,無論是報紙、廣播、或是其他的電子媒體,都是只有有錢人才有說話的權力,這是悲哀的現實,以前讀過的一個美國憲法Case,關於競選人的競選經費是不是該有規定一個上限,最高法院的法官認為是不能夠設限的,因為你不能束縛競選人表達意見的基本權利阿,大的不得了的法官也認為,使用金錢是散播自己意見最有效率的方法。

不過如果假設台灣是個社會國家或者說朝著社會國家的方向走,人民就有除了消極的要求政府不干涉人民的活動之外,應該還可以積極的請求政府以給付行政的方式,對有助於人民福利的部份,實現人民的基本權利。這裡的基本權利包括了「知道更多」的權利,除了監督政府之外,像我前面說的,知道更多也才能夠刺激不同的想法。

現在這群人為社會大眾向政府請求給付聽見更多另類音樂的基本權利,或者說為自己爭取更多的能見度,基本權與另類音樂之間的連結對我來說有點無俚頭,如果只是為了聽見情歌新編的話。不過其實台灣政府好像並沒有限制人民聽什麼樣的音樂,老實說,雖然壞女兒的戴子從信裡面看起來是個很好的好人,而且還邀請我們這個不太紅,是很不紅的樂團去表演。「讓另類音樂發聲」的抬頭對我來講還是有點發噱。不過我支持這件事,不然也不會拉拉雜雜說些有的沒的。

不過台灣其實是個相較於其他國家擁有太多言論自由的地方,對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話的人像是陳文茜汪笨湖等也不太管。昨天晚上聽到,中國最大的一個BBS站,叫水木清華,地位大概跟這裡的批踢踢是一樣的,在無預警的情況下,被迫變成只對校內的ip開放的站,也就是說不再對一般大眾開放了。聽說今天大學生要集結起來了,這樣很酷的,而且非常對。既有的資訊平台是不能夠被政府干涉,我很希望對岸能夠有一點進展。如果台灣也有一點進展那就更好了。

有史以來最八股的一篇Blog。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