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24, 2008

十五歲

我有去看馬念先唱歌喔。

發胖賣T-Shirt的花生隊長在二樓叫囂要馬念先唱<跆拳道>,他抬頭往上看說這種十五歲的歌就不要再唱了啦。所以唱了十來首歌只有一首<巴黎草莓>。

當偶像努力地跟他過去的自己決裂的時候,代表台下的也應該努力跟過去的自己決裂。昨日種種譬如昨日死,今日亂我心,多煩憂。通常是這樣,不能合好的時候,就要讓他斷裂。

排隊簽名的時候,一個長相可愛的女生拿著糯米糰的錄音帶要合照,馬拉桑還是挺開心的,一張一張把內頁翻開來仔細瞧。

2 comments:

Unknown said...

我也想去!!!

Pablo said...

別以為他還有時間等待~~等你去幫他把可樂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