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25, 2018

人不親土親(二)


再八百公尺就到家了,車上還放著公事包和行李箱,就被從巷內竄出的豐田攔腰撞上。

駕車是一個印度男人,下車態度倒是和善。但副駕駛座上的印度少女搖下車窗劈頭就罵說我怎麼不看路如何如何,後座打扮入時的台灣貴婦也兇悍,一下車就說我在後座都看到你了你怎不會停下來如何如何。大約是今日身體心靈都快到了疲憊的極限,實在沒力氣多口,直接打了一一〇請交通大隊來處理。幸好我駕駛座的門還能夠開啟。

中秋節,連保險公司的專線都撥不通,偏偏又開始下雨。隔壁大樓的保全人員看我一頭晦氣,招招手找我過去,頗有點為我憤憤不平的樣子。跟我說我們社區監視器有錄到你們的畫面,你加我Line我傳給你。「這外國郎攏不會駛車。」

印度人是有台灣駕照的。分局的人來了之後,看了錄像對我說啊開車開成這樣也沒辦法了啦。應該不能說我完全沒有過失,但直行車的路權應該是實實在在的。跟警方問了好幾次說我沒有肇責吧,都沒有得到回應,最後才小小聲地說沒有啦。

第一次知道我們國家原來是有外事部門的,簡寫成F.A.P. ,我對可以寫成簡寫又可以穿制服的部門都覺得帥帥的。不過這個簡寫倒是有點那個就是了。

交通大隊的人終於來了。他們說天母地區現在就有三起車禍,剛剛還有遊覽車撞公車的。交警畫完圖雙方簽完名,特別跟兩方確定說,你們沒有和解喔,然後給了我一個你知我知的眼色。

旁邊的機車行和我閒扯的時候說這條路我知道的就死了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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